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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湿巾能做消字号吗?消毒湿巾消毒报告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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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9-21
  • 来源:中科检测
  消毒湿巾能做消字号吗?是最近客户问的较多的问题,接下来让中科检测小编带大家深入了解一下消毒湿巾检测,到底怎么做?是否可以办理消字号。

  2012年8月2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囊袋扩张环等158个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12】241号:消毒湿巾不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2014年卫生部消毒标委会会审通过了GB《湿巾类消毒产品卫生要求》(包括消毒湿巾),2016年调整后的报批稿WS《载体类消毒剂卫生要求》因某原因暂停。
 
  2016年国家卫计委发布的WS/T 512-2016《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提到了消毒湿巾的定义及要求,2018年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规定:生产、经营和使用的除新消毒产品以外的第一类、第二类消毒产品(消毒剂、消毒器械、指示物、抗(抑)菌制剂)进行卫生安全评价,但消毒湿巾仍未纳入消毒产品监管。
 
 
  根据《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湿巾类消毒产品包装上需要印上生产企业的“卫消证字号“信息。但目前实施的管理规定,包装袋印上“卫消证字号”的湿巾类消毒产品只有湿巾和卫生湿巾,只有卫生湿巾才能标注具有杀菌功能。
 
  消毒湿巾没有在《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的第一类和第二类目录里面,卫健委系统无法办理卫生安全评价备案。所以,生产企业不能对湿巾类产品进行消毒湿巾的合法产品命名;无法对医疗机构提供标注有消毒湿巾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检测报告和卫健委核发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凭证。
 
  消毒湿巾目前还没有国家标准,中国卫生监督协会发布团体标准TWSJD001-2019《载体消毒剂卫生要求》(2018.08.22发布  2019.10.01实施),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发布团体标准T/ZZB 2340—2021《消毒湿巾》(2021.08.31发布  2021.09.31实施),消毒湿巾目前尚未列入国家卫健委的《消毒产品分类目录》,不能按消毒产品进行管理。
 
  消毒湿巾没有消字号,没有卫生安全评价要求,医院使用应查验安全性和有效性检测报告。

  消毒湿巾消毒报告怎么做?

 
  1、是否根据消毒水平(高水平消毒、中水平消毒、低水平消毒),按照WS/T683-2020《消毒试验用微生物要求》TWSJD001-2019《载体消毒剂卫生要求》WS/T 797-2022 《现场消毒评价标准》要求选做了相应的指示微生物,
 
  2、是否进行了现场消毒实验和模拟现场消毒实验;
 
  3、标注消毒后有持续抗菌作用的,是否做了相应的抗菌实验;是否在可信赖的中国检测机构做过检测。
 
  4、杀灭报告与宣称消毒效果是否相符,如只测了四大菌却声称有中效/高效消毒。指示微生物杀灭实验可参考相关标准,需符合《消毒技术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