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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03
- 来源:中科检测
2019年6月2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试一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生态环境部即将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案)》,增加生产者责任制度、垃圾分类制度等,而且还加大了惩罚力度,一些违法行为罚款提升至100万元。
按照国家规定,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必须由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处理。但实际上,目前国内固废、危废处理机构的能力水平参差不齐,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而另一方面,企业对于固废、危废的认识也存在不足,增大了相关政策的执行难度。
今天我们就对固废、危废的贮存、处理等相关规定进行解读。
一、危废贮存设置办法。
1、 危险废物贮存库需做好防扩散、防流失、防渗漏原则;
2、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入口处需在显眼位置标示“危险废物贮存库”字样(以黄底黑字为准,30cmX15cm的长方形)和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
3、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需在墙上进行公告;
4、 生产工艺也要进行公告,并在图中注明产生危险废物环节;
5、 制作危险废物目录;
6、 危险废物要分类、分区贮存,种类之间要设定明显的分区标识,如设定围栏或地面画分区线。在每一类贮存区墙上张贴标识,在每一类物品上张贴标识;
7、 危废贮存库要放一台秤,并在墙上张贴台秤标签。放置灭火器;
8、 在危废库放置出入库台账;
对于临街房楼上建设危险废物库无特别要求,主要在于方便危险废物的贮存和转运。
另外,关于危险废物贮存,企业往往会忽略以下问题。各位企业朋友可以一一对照,看自己是否有这样的问题。
1、 危险废物贮存是否规范,比如不得露天堆放;
2、 危险废物贮存及包装要有清晰、正确的标识;
3、 危险废物自建处理装置运转是否正常;
4、 企业是否有危险废物清晰、详细的台账;
5、 是否有对危险废物进行有效分类;
6、 是否按时完成危险废物动态管理相关信息的申报和执行联单制度。
那么通常来讲,固废检查会对哪些方面进行调查呢?
1、检查危废暂存、处理、处置场所是否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是否符合相关选址要求,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等。
2、检查排污者是否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倾倒废弃物的地点倾倒固体废物。对于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理处置。
3、检查危废暂存场所是否设置了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设施。
4、有毒有害固体废物等危险废物,应设置专用堆放场地,并必须有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防治措施。
而企业如何更好地完成危废处理工作呢?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企业对自身生产产生的危险废物应集中处理,安排专人负责收集管理,并设置专门的容器储存。并交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处理。同时,还要做到以下几点。
1、生产单位对危废应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尽可能防止和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对产生的危险废物尽量通过回收利用,减少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和资源化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固废法》等法律法规定,项目危废应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专业单位进行处置,并执行遵守手续与制度;
2、危废收集:危险废物需要用专门容器,根据成分进行分类收集。装运危险废物的容器应根据各种危险废物的不同特性而设计,能有效地防止渗漏、扩散。装有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贴有标签,在标签上详细标明危险废物的名称、重量、成分和特性;
3、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选址需合理,而且必须配有防腐、防渗、防漏措施,及废气、废水收集设施;
4、危险废物的包装材料不能与危险废物进行相溶和反应;
5、企业需要有符合规定的标签和标识,不得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
6、企业在转移危险废物前,应该及时完成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的相关信息申报;收运人员出车前应拿到废物信息单(卡),明确需收运的危险废物种类、数量,做好收运准备。同种类的危险废物不宜混装运输,如有特殊情况需混装运输时,也要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运输危险废物的车辆应严格遵守危险品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要求,尽可能绕过城市主要街道、居住区、疗养区、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
7、企业需要有清晰、详细的台账;七联单执行情况,企业需要有齐全的转移手续对危险废物进行交换转移。
中科检测拥有齐全资质,能对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进行检测,协助企业方配合政策法规要求,做好分类检测工作,避免违反法律,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也影响企业生产计划。如果有固废、危废检测,欢迎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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