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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公示信息 深圳宝安空海救援医院项目地块三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深圳宝安空海救援医院项目地块三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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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7-13
  • 来源:中科检测

一、项目概况

 
  深圳宝安空海救援医院项目地块三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原土地使用权为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所有。地块北邻钟屋排洪渠及草围第二工业区,南邻机场南路,西为空地及宝安大道,东邻三围北路。中心坐标为22°37′5.83″N,113°50′34.60″E,占地面积为18320.79m2。
 
  根据《深圳市宝安103-06号片区[机场东地区]法定图则》,该地块将规划为卫生防疫用地(GIC43),拟建设为宝安空海救援医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规定,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受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办事处的委托,中科检测技术服务(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开展本项目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场地调查工作及结果

 
  根据历史情况,分析地块内企业可能存在的潜在关注物及污染途径为:(1)木材加工厂设备用油的使用可能造成石油烃污染;(2)深圳市亿嘉混凝土搅拌站,设备用油可能存在石油烃污染;原辅材料中使用的粉煤灰可能存在重金属砷、氟化物污染。(3)海滨石料加工厂设备用油的跑冒滴漏可能存在石油烃污染;(4)外来填土可能存在的重金属、石油烃污染。污染识别表明该地块具有潜在的污染风险,因此,需要进行第二阶段的调查工作。
 
  根据地块未来规划以及所在区域地下水功能区划,地块的土壤筛选值选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的第一类用地标准;地下水筛选值参考《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IV类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中附件5规定的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

  由初步采样分析的结果可知,地块内土壤样品中各指标的浓度均低于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以及风险计算值。同时,地下水样品检测因子的检出值均未超出相应的筛选值。
 
  结果表明,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基本符合未来用地规划的要求。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已结束,无需再做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三、调查单位及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中科检测技术服务(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15603057764联系人:叶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