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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常平镇板石村“台湾仔”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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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3-24
  • 来源:中科检测

东莞市常平镇板石村“台湾仔”项目地块占地面积为22680.95m2,中心经纬度为114.005864°E,22.968069°N。该地块东侧隔新城大道为富盈都市华府,南侧隔红荔路为半岛豪庭,西侧为常平镇中心幼儿园,北侧为板石小学,东北面为美富汽修。该地块属东莞市常平镇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地。


受东莞市常平镇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责任单位”)委托,场地调查单位广州中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对该地块进行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根据调查分析东莞市常平镇板石村“台湾仔”项目地块历史使用及现状使用情况所知:目标场地2007年前权属于新围村小组,为农用地;后经小组改制权属于常平镇板石村新围股份合作社,为农用地;2011年转让给富盈集团有限公司,为农用地;至2016年重新被合作社收回后被常平镇土地储备中心收储,为荒地。根据人员访谈及相关资料,了解该地块历史上无企业存在,曾有村民用于种植果树、蔬菜等。现场踏勘时,调查发现该地块仍有少量果树及蔬菜种植,至今未被利用,处于空置空地,大部分区域为裸露土壤。小部分被草地覆盖着,场地内未发现有地下管道,未发现有危险化学品等。根据《地块控规情况图》,该地块未来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及相关导则和技术规范要求,结合场地实际情况,本次采样布点位置采用网格及系统布点法进行布点,制定采样方案。本次调查土壤采样时间于2019年6月10日进行,地下水成井洗井于2019年6月10日进行,第一次地下水采样于2019年6月21日进行,第二次地下水采样时间为2019年8月13日,第三次对照点地下水采样时间为2019年10月12日。场地内共布设土壤调查钻孔6个、地下水调查钻孔3个,场地外布设1个土壤对照点及2个地下水对照点。本次调查共采集土壤样品32个(包含3个平行样、4个对照点样品),地下水样品12个(包括3个平行样、2个对照点样品)。依据东莞市环保局的相关要求,于2019年8月对场地原有的地下水监测井进行了补充调查,补充项目为GB14848中的基本37项;依据2019年9月专家评审意见,于2019年10月9日补充新建场地地下水对照点。


土壤检测项目包括:①基本项(3项):pH、有机质含量、含水率;②重金属和无机物(7项):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③挥发性有机物(VOCs,27项):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④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11项):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⑤有机农药(11项):α-六六六、六氯苯、β-六六六、γ-六六六、七氯、氯丹、硫丹、p,pundefined-DDE、p,pundefined-DDD、滴滴涕、灭蚁灵。


地下水第一次监测项目包括:①基本项(2项):pH、浊度;②重金属和无机物(11项):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铁、锰、锌、铝;③挥发性有机物(VOCs,27项):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④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11项):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


地下水第二、第三次监测项目包括:①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20项):色、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②微生物指标: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③毒理学指标(15项):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六价铬、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即GB/T 14848-2017中常规指标37项)。


根据现场调查和样品分析结果,场地调查的主要结论如下:

土壤:所有样品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标准。

地下水:第一次地下水监测中场地地下水点位WC-1存在pH值超标,三个点位均存在浑浊度超标现象,不符合地下水Ⅳ类水标准。

第二次地下水检测中点位WC-1存在浑浊度、总大肠菌群和菌落总数超标现象,点位WC-2存在浑浊度、pH值、总大肠菌群和菌落总数超标现象,点位WC-3存在浑浊度超标现象,三个点位的地下水样品均超过地下水Ⅳ类水标准。

第三次地下水对照点补充调查检测中,存在浑浊度、肉眼可见物和菌落总数共3项指标超出地下水Ⅳ类水标准。

综上,土壤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农药浓度均低于土壤风险筛选值。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等于或者低于风险筛选值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

地下水多项检测项目未达到水质类别Ⅳ类标准,参考对照点的检测数据,发现上述参数也有出现超标情况,初步判断为建井技术问题导致地下水浑浊度较高,不属于污染情况。由于本区域地下水不做为公共用水水源,没有饮用与人体接触的暴露途径,因此该场地地下水对人体的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因此,东莞市常平镇板石村“台湾仔”项目地块初步调查可认为不属于污染地块,场地无需进行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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