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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材评价标准-建筑用蓄能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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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6
  • 来源:中科检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用蓄能装置绿色建材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要求和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蓄热型电加热装置,相变蓄冷蓄热装置和蓄热式电供暖散热器的绿色建材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236工业通风机用标准化风道性能试验
GB/T 3768声学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和声能量级︰采用反射面上方包络测量面的简易法
GB/T 7725房间空气调节器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3331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3300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GBZ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⒉部分:物理因素
JG/T 236电采暖散热器
JG/T 534―建筑用相变材料热可靠性测试方法
AQ/T 9006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绿色建材green building material
在全生命周期内可减少对天然资源消耗和减轻对生态环境影响,具有“节能、减排、安全,便利和可循环”特征的建材产品。
3.2
绿色建材评价green building material assessment
依据绿色建材评价技术标准,按照程序和要求对申请开展评价的建材产品进行评价,确认其等级的活动。
3.3
评价等级assessment level
产品评价结果所达到的绿色建材级别,由低到高分为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
3.4
环境产品声明environmental product declaration
提供基于预设参数的量化环境数据的环境声明,必要时包括附加环境信息。
3.5
碳足迹carbon footprint
用以量化过程、过程系统或产品系统温室气体排放的参数,以表现它们对气候变化的贡献。
3.6
蓄热型电加热装置thermal storage device with electrical input and thermal output
以电为加热热源,通过直接或间接加热蓄热体的方式蓄热,并以热能作为输出形式,作为建筑集中供热热源或户式供热热源的装置。
3.7
相变蓄冷蓄热装置phase change thermal storage device for cooling and heating
以相变材料作为蓄热、蓄冷介质,传热介质为水、空气或者其他已知比热的流体,无内置冷﹑热源的蓄热蓄冷装置。
3.8
蓄热式电供暖散热器thermal storage electric heating radiator
将电能通过蓄热介质进行储存,在需要时将所储存的热量用于建筑物供暖的电供暖散热器。注:简称蓄热式电暖器。
3.9
蓄热量charge acceptance
放热阶段通过建筑用蓄能装置热量输出端所放出的热量。注:等同于放热量。
3.10
热效率thermal effectiveness
同一测试周期内建筑用蓄能装置放热量与总输入能量的比值。
3.11
有效放热量heat storage capacity
在试验规定条件下﹐蓄热式电暖器完成蓄热后,在放热过程中放散到空气中的热量累积值。3.12
最大静置热损失率maximum static heat emission rate
蓄热型电加热装置最大静置漏热试验过程的总耗电量,与该试验时长下以平均蓄热电功率计算的理论总耗电量的比值。
3.13
8 h静置冷(热)损失率heat loss coefficient of heat storage device in 8 h
相变蓄冷蓄热装置第1次测试得出的释冷(放热)量与装置完成蓄热(蓄冷)静置8 h后第⒉次测试得出的释冷(放热)量的差值与装置第1次测试得出的释冷(放热)量的比值。
 
4 评价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1 生产企业近3年无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
4.1.2 一般固体废弃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应符合GB 18599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的贮存应符合GB 18597的相关规定,后续应交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
4.1.3 生产企业应按照GB/T 19001和GB/T 24001的规定分别建立并运行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
4.1.4 生产企业应采用国家鼓励的先进技术工艺,不应使用国家或有关部门发布的淘汰或禁止的技术、工艺、装备及相关物质。
4.1.5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应满足GBZ2.1和GBZ2.2要求。4.1.6安全生产管理应符合AQ/T 9006的规定。
4.1.7 建筑用蓄能装置应满足使用条件下的安全性要求,其产品使用说明书中应有安全使用的相关内容。
4.1.8 建筑用蓄能装置宜具备完整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与建筑一体化施工的建筑用蓄能装置的外形尺寸应符合建筑模数的规定。
4.1.9 建筑用蓄能装置所采用的蓄能材料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不应对人身和环境造成危害。
4.1.10 建筑用蓄能装置应采用性能稳定的蓄能材料。生产企业应提供使用的蓄能材料的检测报告,并对其安全性进行声明。
4.1.11 申请不同等级的生产企业还应符合表1的规定。
 


4.2评价指标要求
建筑用蓄能装置评价指标包括资源属性指标、能源属性指标、环境属性指标和品质属性指标。蓄热型电加热装置的评价指标要求见表⒉,相变蓄冷蓄热装置的评价指标要求见表3,蓄热式电供暖散热器的评价指标要求见表4。
 




5 评价方法
5.1 生产企业应按第4章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2 蓄热型电加热装置的能源属性和品质属性应按附录A的规定进行,蓄热型电加热装置的环境属性应按GB/T 3768的规定进行。相变蓄冷蓄热装置的热效率、实测蓄冷(蓄热)量与额定蓄冷(蓄热)量比值,8h静置冷(热)损失率和单位体积蓄能量应按附录B的规定进行,相变蓄冷蓄热装置的相变材料循环120次相变潜热衰减率应按JG/T 534的规定进行。蓄热式电暖器的输入功率偏差、可接触部分外表面温度和出口格栅温度应按JG/T 236的规定进行,蓄热式电暖器的有效放热量与额定放热量比值、单位体积蓄能量和蓄放热控制功能应按附录C的规定进行。
5.3 生产企业满足第4章对应评价等级的全部要求时,判定评价结果符合该评价等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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