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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塑化剂检测在食品中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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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6-03
  • 来源:中科检测

塑化剂是在工业生产上被广泛使用的高分子材料助剂,能起到增加聚合物材料的延展性和柔韧性,被普遍应用于玩具、食品包装材料、保鲜膜、医用血袋和胶管、乙烯地板和壁纸等产品中。塑化剂会干扰内分泌系统,对人体的健康有严重的危害,所以需要按规范标准进行塑化剂检测,保证产品的安全性。
 
塑化剂检测政策背景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食品中“塑化剂”污染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根据意见中规定,企业生产经营的油脂类、酒类食品,应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塑化剂最大残留量的规定。白酒和其他蒸馏酒中邻苯二甲酸二(α-乙基己酯)(DEHP)和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的含量,分别不高于5 mg/kg和1 mg/kg。油脂类、酒类食品中DEHP(白酒、其他蒸馏酒除外)、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DBP(白酒、其他蒸馏酒除外)最大残留量,分别为1.5 mg/kg、9.0 mg/kg、0.3 mg/kg。指导意见所称油脂类食品,包括食用植物油、食用油脂制品、食用动物油脂、含油调味料及富含油脂的食品等脂肪性食品;酒类食品,包括白酒、食用酒精、葡萄酒、配制酒、黄酒、果酒和其他蒸馏酒等乙醇含量高于20%的食品。

 塑化剂检测
 

生产者塑化剂检测规定
一、食品生产者应加强原辅料管控,建立并严格落实原辅料供应商审核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对采购的油脂类、酒类食品原辅料,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要开展塑化剂检测项目,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食品生产者应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管控,建立并严格落实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在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的基础上,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塑料包装材料、密封垫片等开展塑化剂检测项目,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得使用含有塑化剂的塑料包装材料、密封垫片等包装油脂类、酒类食品。
三、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加强油脂类、酒类食品生产经营过程防控,使用塑料材质的设备设施、管道、垫片、容器、工具等,不得含有塑化剂,避免食品接触污染。应加强贮存、运输、交付、销售等环节控制,防止因贮存温度高、运输交付不当等问题造成塑化剂污染。鼓励企业使用不锈钢材质的设备、管道、容器、工具等。
四、企业生产经营的油脂类、酒类食品,应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塑化剂最大残留量的规定。白酒和其他蒸馏酒中邻苯二甲酸二(α-乙基己酯)(DEHP)和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的含量,分别不高于5mg/kg和1mg/kg。油脂类、酒类食品中DEHP(白酒、其他蒸馏酒除外)、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DBP(白酒、其他蒸馏酒除外)最大残留量,分别为1.5mg/kg、9.0mg/kg、0.3mg/kg。
 
塑化剂检测标准

GB 5009.27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
GB 31604.3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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