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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 来源:中科检测
依据SB/T11190-2017定义,果蔬净化清洗机为可完成果蔬原料清洁、农残降解、水体灭菌的专用净化设备,对叶菜、瓜果类食材实现无损清洗;果蔬净化清洗机检测围绕清洗能力、水中杀菌、果蔬及水中农残降解四大指标落地,对标GB2763、GB5749等配套国标,是规范行业产品质量、统一性能评判尺度的关键举措。
在果蔬净化清洗机检测项目中,水中杀菌效果检测是整机性能达标不可或缺的硬性项目,检测依据现行行业标准《SB/T11190-2017果蔬净化清洗机》附录A规范执行,是验证设备水体除菌能力、产品上市质检、招投标采购验收的关键指标。

果蔬净化清洗机水中杀菌效果试验与结果判定方法
一、试验原理
按照标准配比人工制备含大肠菌群的试验水样,拆分空白对照组与待净化试验组;待测净化机按照产品企业标准的工作程序完成水样净化,分别采集净化前原水、净化后水样,采用梯度稀释、恒温微生物培养法,统计两组水样菌落总数,通过数据对比核算设备杀菌灭活效果,以此评定机器水中杀菌性能是否合格。
二、试样制备:
试样制备是检测数据精准的关键,严格遵循SB/T11190-2017配比:
1.菌液基准:取1mL浓度3×10⁷CFU/mL大肠菌群菌液,溶解于设备额定容积1倍以上的灭菌自来水中,配置成标准含菌试验水样;
2.分组留样:配置完成的水样平均分为两组,第一组抽取500mL作为未净化空白对照水样,留存备用;第二组按照设备标称标准容积取样,作为上机待净化水样;
三、水样净化实操方法
将分装好的待净化含菌水样投入待测果蔬净化清洗机,净化运行步骤、工作时长、运行模式,必须严格按照该产品备案企业标准的试验参数执行,不可人为更改机器工作程序、缩短净化时间,防止人为优化试验数据,保障检测贴合设备真实使用工况。
四、水样检测方法与结果判定规则
4.1实验室检测执行标准
净化前后水样的菌落总数检测操作,严格按照国标GB4789.1—2010、GB4789.2—2010食品安全微生物检验规范开展。
4.2合格判定依据
经过净化机处理后的水体,最终检测菌落总数指标必须符合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4.1.9条款限值要求,检测数值超出国标限量→水中杀菌项目不合格;达标则该项性能检测合格。
中科检测为各类果蔬净化清洗机生产厂商、品牌方提供CMA/CNAS资质背书的第三方检测服务,严格依据SB/T11190—2017标准规范试验流程,落地水中农残降解试验、水中杀菌效果试验、果蔬农残降解试验全项检测项目,检测结果可满足招投标资质审核、产品国标认证、市场监管抽检等多重使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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