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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看待食品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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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6-04
  • 来源:中科检测

长期以来,由于对食品添加剂缺乏科学、专业的认识,许多消费者将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归结为滥用食品添加剂,认为食品添加剂是影响食品安全的“罪魁祸首”。实际上,近年来发生的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事件主要是一些不法分子违法添加了三聚氰胺、苏丹红、瘦肉精、塑化剂等非食用物质造成的,并不是食品添加剂惹的祸。


食品添加剂在我国有着极为悠久的使用历史,早在周朝就有使用肉桂增香的记载,汉代术士用石膏作为添加剂制作豆腐的方法也延续至今。2011年,我国批准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有2314个品种,涉及16大类食品23个功能类别。在美国,食品添加剂被批准使用的品种有3000多个。食品添加剂在全世界范围内都被广泛使用,越是发达国家,食品添加剂的品种越丰富,人均消费量也越大。从食品生产方面来说,食品添加剂不仅促进了食品工业的发展,也给百姓生活带来了许多便利。


添加有利 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食品添加剂是一个国家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水平的标志之一。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食品添加剂就没有现代食品工业。一位食品专家曾说过:“不添加任何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不可能是优质、安全的食品。”近年来,食品添加剂之所以备受关注,其焦点还是安全性问题。目前,列入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的2314种食品添加剂均经过严格的毒理学评价和风险性评估,按照使用范围和使用限量添加,能够有效提高食品质量,改善食品品质,保障食品安全。


例如:防腐剂可以有效防止微生物引起的食品变质,从而延长食品的保存期,如山梨酸钾,它能有效地抑制霉菌、酵母菌和好氧性细菌的活性,防止肉毒杆菌、葡萄球菌、沙门氏菌等有害微生物的生长和繁殖;抗氧化剂可以阻止或推迟食品氧化变质,提高食品的稳定性和耐藏性,如D-异抗坏血酸钠,可保持食品的色泽和自然风味,延长食品保质期,是肉制品、罐头等包装食品常用的一种抗氧化剂,用于腌制品,还能防止致癌物质——亚硝胺的形成;食品加工时适当使用着色剂、护色剂、乳化剂和增稠剂等,可明显提高食品的感官质量,满足消费者的不同需要,如护色剂亚硝酸钠不仅可以使肉制品色泽红润,还可以抑菌保鲜防腐,目前还没有其他更为理想的添加剂替代它。


此外,由于单一食品并非营养俱全,因此食品加工时适当添加某些属于天然营养素范围内的营养强化剂,可以弥补天然食品的营养缺陷,大大提高食品的营养价值,促进人体营养平衡,提高人们的健康水平。例如:牛磺酸是功能饮料常见的营养强化剂,它能促进婴幼儿脑组织和智力发育,提高神经传导和视觉机能等,是人体健康必不可少的一种营养素。美国、日本等国规定,婴幼儿以及儿童食品中必须添加牛磺酸。在食品中添加卵磷脂、维生素C等,不仅能够提高食品营养质量,还能延缓食品氧化变质。另外,在食品加工中使用消泡剂、助滤剂、稳定剂和凝固剂等,有利于食品的加工操作。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标准限量使用这些添加剂,其残留物不会给人体带来危害。例如,使用可得然胶作为豆腐凝固剂,有利于豆腐生产的机械化和自动化;加工面包时加入聚氧乙烯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吐温60)后可使面包柔软,延缓老化,提高焙烤制品的质量。


添加有据 严格按照标准限量使用


近年来,我国发生的几起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事件,比如“苏丹红”事件、“瘦肉精”事件、“塑化剂”事件等,其罪魁祸首主要是不法分子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与食品添加剂无关。非食用物质大都属于工业用添加剂,如酸性橙Ⅱ、罗丹明B等,食用后会对人体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所以食品加工生产过程中严禁添加非食用物质。以前,我国面粉加工中曾普遍使用过氧化苯甲酰(面粉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除了增白作用外,不能改善小麦粉的质量,而且过氧化苯甲酰中含有微量砷和铅。因此,2011年公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删除了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此后,食品加工企业不得在面粉加工中使用过氧化苯甲酰。


目前,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均经过严格的毒理学评价和风险性评估,按照标准要求的限量添加都不会超出日容许摄入量(ADI)的值,消费者终生食用按标准限量添加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无需担心安全问题。以亚硝酸钠为例,过量食入可麻痹血管运动中枢、呼吸中枢及周围血管。按《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规定,肉类食品中最大使用量是0.15克/千克(注:按最大残留量计算)。按此标准使用,不会对消费者身体健康造成伤害。到目前为止,国内外尚未发现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而发生大规模的食品安全事故。


我国与世界其他国家一样,对食品添加剂的管理非常严格,有完善的许可审批程序和监督机制,这些都是保证食品添加剂安全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行为,2011年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九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食品生产经营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必须诚信经营,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添加有忌 特殊人群要注意风险


尽管食品添加剂在保障食品安全、促进营养平衡、改善食品品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某些食品添加剂可能会给代谢排毒能力较弱的老人、儿童以及孕妇等特殊人群带来一定的安全风险。因此,对于老人、儿童、孕妇及某些疾病患者来说,选择食品时要仔细阅读食品添加剂的成分表。


以甜味剂为例,甜蜜素是目前我国使用最多的甜味剂,主要用于调配饮料、汽水等,在罐头、酱菜、饼干、蜜饯等食品中均有使用。甜蜜素的成分是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摄入过多对肝脏及神经系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所以老人、孕妇、儿童在食用含甜蜜素的食品时应控制好量。糖精钠是一种人工合成的甜味剂,又称可溶性糖精。它在人体内不被分解、利用,大部分随尿液排出而不损害肾功能,其最大使用量是0.15克/千克,但婴幼儿食品中不得使用。与糖精钠一样,安赛蜜也是一种常见的人工合成甜味剂,是中老年人、肥胖病人、糖尿病患者理想的糖替代品,主要在焙烤食品和酸性饮料中使用,但摄入过量会对代谢排毒能力差的老人和儿童构成危害。国家质检总局规定在葡萄酒生产中禁止使用安赛蜜。阿斯巴甜也是一种使用广泛的甜味剂,每日允许的摄取量为每千克体重40毫克。阿斯巴甜不适合苯丙酮尿症患者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食品包装应标明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所以,从安全角度考虑,孕妇及哺乳的母亲最好不要食用。


果汁饮料中,为保持色泽往往会加入着色剂。相比天然色素,人工合成色素如苋菜红的运用更为普遍。如果人工色素摄入过量,容易沉积在胃肠黏膜上,引起食欲下降和消化不良等。《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对色素的要求是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以减少人工合成色素在加工过程中可能混入的砷、铅、汞等污染物对人体脏器造成危害。医学界普遍认为,过多摄入含色素等化学物质的食品会影响儿童神经系统的冲动信号传导,导致儿童好动、情绪不稳定、自制力差等症状。所以,从安全角度考虑,老人、儿童、孕妇应少吃或尽量不吃含有这些添加剂的深加工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