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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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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3-19
  • 来源:中科检测

在辐射防护中,个人剂量监测能够有效评价个人的有效剂量当量、约定剂量当量和摄入量,能够及早发现放射事故并实施对策。更重要的是,通过个人计量监测,能够掌握工作人员所接受的电离辐射剂量,以确定其是否可能造成辐射伤害,或发生随机性效应的几率,是对工作人员进行职业病诊断和职业病危害定级的重要依据。

个人剂量监测分为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和体内污染个人剂量监测两种。当个人受到一定水平外照射时,经常、定期地测量个人所受的剂量,并对测量结果进行评价,称为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当可能发生一定水平的体内污染时,对个人的排泄物、体液进行监测,用全身计数器直接测量体内的放射性,并对测量结果进行评价,称为体内污染监测。

个人剂量检查又分为常规监测、特殊监测和事故监测。常规监测是正常作业或操作中的监测。特殊监测是指实际存在或估计可能发生大剂量率的外照射,或可能发生体内污染时的监测。事故监测是发生事故情况下的监测。

一、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
1、监测方法  
外照射个人剂量的监测方法,通常是选用合适的个人剂量计,佩带在身体有代表性的部位上,如头部、胸部、腹部或手与前臂,用以记录辐射在相应体表的剂量。
监测的频度一般是每年4至6次,每次2至3个月,监测必须覆盖放射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不能有遗漏。个人剂量的监测对象应该是所有从事放射工作的工作人员。

2、监测结果的评价   
常规监测和特殊监测的目的在于控制个人接受的有效剂量当量在年剂量限值(50毫希伏)之下。为了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进行具体评价时可用调查水平的概念。一般是使用年剂量限值的3/10来作调查水平,这个分数等于1次个人剂量监测所覆盖的时间与全年额定工作时间之比。
一般情况下,个人剂量计所反映的体表剂量,并不是器官和组织实际的受照剂量。实际上,人体的器官和组织的受照剂量与辐射源之间有着复杂的关系,不仅与辐射种类、能量有关,而且与人的受照部位、面积、朝向、个人剂量计的佩带方向有关。
因此,用个人剂量计的监测数据正确评价个人所受的有效剂量当量,是非常困难的。通常情况下,采用能够分别记录贯穿本领低的辐射剂量和贯穿辐射剂量的剂量计,在辐射场均匀的条件下,剂量计的佩带位置被看作整个体表的代表,在非均匀辐射场,佩带多个剂量计,每个剂量计的累积剂量代表相应体表的剂量。把剂量计记录的总剂量看成是皮肤的受照剂量,而把记录的贯穿辐射的剂量作为衬盖组织(皮下组织或器官)的剂量。用这种方法估计个人所受的剂量当量上限,可以满足常规个人剂量监测的要求。  
对事故剂量监测进行评价时,为了估算人体内组织和器官剂量,除知道体表剂量外,还应知道辐射的能谱和受照者对辐射的朝向。必要时,必须重建辐射现场,进行模拟实验确定器官的剂量。

二、体内污染监测   
1、监测计划和方法  
对于从事天然铀、钍矿的开采、粉碎和精练、浓缩及元件加工制造、操作钚和其他超铀元素、操作大量气态或挥发性放射性物质的工作人员,应进行常规体内污染监测。常规监测的频度,取决于工作条件,必则上在监测的时间间隔内,应使重要的摄入量(如高于记录水平的量)都能探测出来。这与放射性核素的有效半衰期及探测方法的灵敏度有关。对于半衰期长的核素,两次测量结果的时间间隔,由对体内的放射性核素的长期累积作周期性检查之后而定。如经常发生污染,则周期应短一些;如控制条件较好,周期可长一些。  
内照射剂量的测量方法有3种:
其一,通过体外测量(如全身计数器测量)估算体内或器官内的放射性积存量;
其二,通过环境介质的监测,如空气中放射性气体或气溶胶,估算内照射剂量;
其三,通过分析排泄物或体液样品,估算内照射剂量。

2、结果评价  
在实际工作中的内照射限制主要是通过空气中放射性物质的浓度限制来实施。在只有内照射的情况下,一般用年摄入量限值来限制人员的摄入量,不管任何放射性核素,只要1年内摄入的量相当于该核素的年摄入量限值,则此摄入量产生的危害就和年有效剂量当量产生的危害相当。  
年摄入量限值是指1年中摄入量的最大值,实际上,工作人员除了内照射外,可能还受到外照射的危害。因此,与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一样,可选用一个调查水平评价体内污染的常规监测结果。在此调查水平之下,无须对监测结果作评价。所选定的调查水平定义为摄入、吸收或器官沉积的放射性活度,它产生的约定剂量当量为该器官最大容许年剂量当量的1/20。
个人剂量监测就是为了了解放射工作人员实际接受的剂量水平,及时发现存在问题,保护放射工作人员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