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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洁生产审核,你需要了解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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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10-25
  • 来源:中科检测

此前,珠海市环保局和科工信局联合发布《珠海市2018-2019年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对部分企业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同时,《通知》也提出对于优秀的清洁生产企业进行政策的鼓励和奖金补贴。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关于清洁生产审核,都需要了解什么。

 

清洁生产是指将综合预防的环境保护策略持续应用于生产过程和产品中,从而减少对人类和环境的风险,保护生态环境。从本质上说,清洁生产对生产过程和产品采取整体预防的环境策略,级减少或消除生产过程中对人类或环境的可能危害,同时也满足人类生产需要,并促使社会经济效益最大化。

简单一点讲,就是为了节能、减排、降耗而构建一种适宜的生产模式。

 

那么这里就存在两个问题,先说第一个,什么样的企业需要进行清洁生产?

在环保局的名单中,VOCS排放、重金属废水(国控、省控、市控三级)以及废水废气超标的排污企业必须强制性完成清洁生产审核。

 

那第二个问题,不在强制性名单内的企业是不是就不需要进行清洁生产?

不在强制性名单中的企业可以依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是否进行清洁生产。但在这里,我们建议应该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因为优秀的清洁生产企业不但可以拿到国家资金补贴,还能拿到清洁生产证书,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和省级相关试点示范项目称号,对于企业自身的发展是有很大好处的。

 

关于补贴方面,可以参考《通知》原文关于这方面的规定。简单地说,如果是强制性认证企业,那么需要拿到全市排名前十能拿到5万元补贴,而且强制性认证是由环保局负责,需要专家组和环保局审核,流程比较复杂。

而自愿性认证则是由科工信局负责,流程比较简单。省级清洁生产企业补贴为10万元,市级补贴5万元。这也是这也是为什么建议企业自愿进行清洁生产的的原因之一。

 

那么,清洁生产审核的流程如何?

按照《通知》第八条第一项规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当在名单公布后一个月内,在所在地主要媒体上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公布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所在地址、排放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超总量情况。省级以下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企业公布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核查。


第十一条,列入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企业应当在名单公布后二个月内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第十二条,自愿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发展改革(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拟进行清洁生产审核的计划,并按照清洁生产审核计划的内容、程序组织清洁生产审核。


第十三条 清洁生产审核程序原则上包括审核准备,预审核,审核,实施方案的产生、筛选和确定,编写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等。

审核准备:开展培训和宣传,成立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组,由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组成,共同制定工作计划。

预审核:对企业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并通过定性定量分析,确定清洁生产审核重点和清洁生产目标。

审核:通过对生产和服务过程的投入产出进行分析,建立物料平衡、水平衡、资源平衡以及污染因子平衡,并找出物料流失、资源浪费环节和污染物产生的原因。

实施方案的产生和筛选:对对物料流失、资源浪费、污染物产生和排放过程进行分析,提出清洁生产实施方案,并进行方案的初步筛选;
实施方案的确定:对初步筛选的清洁生产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和环境可行性分析,确定企业拟实施的清洁生产方案;
编写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应当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清洁生产审核过程和结果、清洁生产方案汇总和效益预测分析、清洁生产方案实施计划等。

这就是大致的清洁生产流程。同时,第八条第二项还有规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两次审核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五年。


国家对清洁生产给予如此高度的支持鼓励,足见其重视程度。建议企业应该认真对待,毕竟这不仅对企业自身发展有极大帮助,也是有利于人类未来的大事。如果企业对于清洁生产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我们。中科检测具备国家认可资质,有丰富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经验,能很好地协助企业完成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