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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需要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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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11-13
  • 来源:中科检测

2017年10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虽然有政策指导和技术指南,但因为建设单位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容易对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理解不透彻,或者对验收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的把握不到位,导致环保验收流于形式,不能在验收中发现自身问题、解决问题,为环保工作留下隐患。

 

中科检测通过大量项目实践经验,分析总结出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过程中容易被忽略的问题,供大家参考。

 

1、未能准确判断项目是否发生重大变动,或是明知已发生重大变动,未及时重新履行环保报批手续,未在验收报告中明确项目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项目的主要变动情况及其是否属于重大变动,是环保验收最重要的内容之一,依照“环办[2015] 52号”、“环办环评[2018] 6号”两个文件,只要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或生态保护措施五项中,有一项或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则界定为重大变动,必须先重新报批环评手续后才能开展验收。假如发生重大变动且未履行相关环保手续就先行开展验收,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验收结论也属无效。

另外,假如界定结果不属于重大变动,还需要在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里明确项目的变动情况及原因。尤其是编制验收监测报告表的项目,更容易忽视对项目是否属于重大变动下结论。

 

2、开展验收前未先取得排污许可证或未完成排污许可证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排污单位应该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或未完成排污许可证变更就先行开展验收,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验收结论无效。

 

3、验收期限超过了12个月的最长时限未提交延期验收说明。

部分建设项目由于各种原因导致超过了12个月的最长验收时限,则需要提供充足的理由说明延期验收的原因,否则,很有可能会被判定为“未验先投”,属于涉嫌违法,验收结论无效。

 

4、环保设施建设情况自查不到位。

除了对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文件要求建设的各类环保设施需要一一核查清楚,同时还需留意新近实施的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是否有新的或是更严格的相关规定。比如出现地标严于国标的情况,则需要优先执行地标。否则的话,就会出现验收漏项。

 

5、执行错误的验收标准。

验收期间环境质量评价执行现行有效的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原则上执行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标准,若国家或地方发布新标准,则执行新标准。当前国家和地方标准处于更替频繁时期,部分项目建设期较长,到了项目调试和验收阶段,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文件规定的标准可能已经有更新(一般都是趋严),导致用错标准,则可能会出现污染物超标被判定为达标,验收结论也属无效。

 

6、未核实项目生产工况,在生产负荷过低的情况下开展现场监测。

验收监测是考量环保设施处理能力和运行效果的最有效手段,对于建设单位来说,无论处于什么样的生产工况,环保设施都是防止超标排放的最后防线。根据以往的众多项目经验,如果生产负荷太低,项目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存在风险,一旦验收通过后,日常运行超标排放,也将面临处罚。

因此,建议验收期间生产负荷要稳定达到75%以上(有行业验收技术规范的,执行技术规范要求,特别注意不仅主体工程工况要达到,辅助工程如锅炉、工业炉窑等的工况也要达到),以便确保环保设施的实际处理效果。另外,部分行业的验收技术规范对验收期间的生产负荷有具体的特殊要求,比如水泥制造行业验收技术规范就要求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要达到设计标准的80%以上。

 

验收报告中要如实记录好验收监测期间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如锅炉、工业炉窑等)的实际生产工况,以及决定或影响工况的关键参数,如实记录能够反映环保设施运行状态的主要指标。

 

7、验收报告照搬环评内容,甚至与实际情况不一致。

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应通常对照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进行自主验收,验收报告应如实反映实际建设情况,严禁照搬环评内容。

验收报告还需要对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文件要求的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在线监控设施及其联网情况、应急设施与措施情况、应急预案编制与备案等环境管理内容一一详细回应,这几项在建设项目都有要求,漏了就是验收内容缺项。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本身具有技术性、专业性、政策性等特点,自主验收政策实施后,对建设单位的要求实际上是提高了。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通过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结合违规项目定点检查,不断强化对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竣工环保验收等情况开展监督性检查,如发现建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将会被处以高额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的,将被处以责令停止生产、使用或者关闭的处罚,并将建设项目有关环境违法信息及时记入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开违法者名单。

 

建议建设单位选择技术实力、责任心、信用水平、服务水平都过硬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而不能只是为了完成验收随便选择一家服务机构了事。中科检测能够从检验建设项目环保设施及措施的有效性出发,为建设单位提供专业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服务,协助企业完成相关政策要求。如果有这方面的业务需求,欢迎与我们联系。